15个省市的“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出炉
目前已有甘肃、河南、山东、江苏等15个省市陆续公布了燃煤锅炉改造补贴政策,综合15个省市的补贴政策,“以奖代补”的方式最受欢迎,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当地早改造、早减排、早受益。
【甘肃省】
甘肃兰州公布的《2018年兰州市最新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办法》,提出以“就小不就大”的原则对燃煤锅炉改造治理业主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
具体的补贴办法是:
对单台1吨/小时或0.7兆瓦(含)以上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10万元/蒸吨的标准予以补贴;对燃煤供热锅炉提标治理并达到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按照5万元/蒸吨的标准予以补贴,同时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30%;
对单台1吨/小时或0.7兆瓦以下的公用单位(含学校、卫生院、医院、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公用单位)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照实际供暖面积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河南省】
河南省在奖补方式上,通过补贴金额逐年递减的方式引导用户尽早拆改燃煤锅炉:
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
【山东省】
山东进行奖补的对象是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山东省财政在连续两年筹集4.26亿元奖补资金的基础上,今年扩大奖补范围,再拨2亿元对2016年完成任务较好的市进行奖励,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奖励资金共分两部分:一是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奖励10126万元。资金根据各市完成验收的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验收规模,按照3.5万元/兆瓦的标准拨付奖励资金;二是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奖励资金9000万元。
资金以各市完成验收的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规模占应验收规模的比例为依据,对完成率达到40%且排名全省前三位的市,按照每市3000万元的标准拨付奖励资金。
【河北省】
河北省特别强调了对农村地区的补贴倾斜。根据《河北省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地区“电代煤”补助标准,按户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一半,其余由用户承担;
并在采暖期给予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对于农村地区“气代煤”补助标准,按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一半,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最高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四川省】
四川省的补贴政策也主要围绕“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升级改造。例如,对于燃煤锅炉“煤改电”升级改造,对单合容量1~10蒸吨锅炉、窑炉实施电能替代的,2017年每蒸吨补助3万元,2018年每蒸吨补助2万元,补贴总金额达3000余万元。